天津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

天津市人民政府 · 1996-10-29公布 · 施行 2004-07-01 · 官方来源

天津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

天津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 (1996年10月2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发布 根据1997年11月2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《关于修改〈天津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6月3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《关于修改〈天津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第二次修正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0年11月1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》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5年6月2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》第四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》第五次修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