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规定

天津市人民政府 · 2013-01-11公布 · 施行 2013-04-01 · 官方来源

天津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规定

天津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规定 (2013年1月11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3年1月2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公布 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22年6月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〈天津市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管理办法〉和〈天津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规定〉的决定》修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