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办法

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· 1992-12-25公布 · 施行 1993-01-01 · 官方来源

黑龙江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办法

黑龙江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办法 (1992年12月2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1号公布 根据2016年11月15日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〈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〉等70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》修订 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