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《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》实施细则

安徽省人民政府 · 2002-06-07公布 · 施行 2002-07-01 · 官方来源

安徽省《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》实施细则

安徽省《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》实施细则 (2002年6月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公布 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0年12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修改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