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办法

安徽省人民政府 · 1991-10-21公布 · 施行日期见文 · 官方来源

安徽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办法

安徽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办法 (1991年10月2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5号发布 根据1997年12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〈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〉等规章的决定》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〈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〉等规章的决定》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0年12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〈安徽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〉等规章的决定》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4年12月1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58号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》第四次修正 根据2017年11月2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》第五次修正 根据2021年12月29日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》第六次修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