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办法

安徽省人民政府 · 1998-06-01公布 · 施行日期见文 · 官方来源

安徽省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办法

安徽省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办法 (1998年6月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发布 根据2004年6月2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年8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〈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〉等规章的决定》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8年4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4月2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1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〈安徽省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暂行规定〉等规章的决定》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0年11月1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0年12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〈安徽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〉等规章的决定》第三次修正)